我们对来访者的负罪感需要深挖。原本看上去是因为责怪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没有亲自开车,深层是责怪自己,作为团队的军官,没有阻止事情的发生。
记得我有次被督导,讲到自己在热线电话中被冒犯了。老师问被冒犯的细节,是来访者讲话的方式?来访者谈论的内容?来访者问及的问题?我意识到自己并不清楚具体被冒犯的原因。其实我们感觉背后的真正原因,常常自己也没有细想。
箴言 20:5 和合本
人心怀藏谋略,好像深水,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来。
《创伤与复原》:
汉丁和哈斯在对罹患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参战退伍军人研究中发现, 要解除负罪感,需要同时理解每个人会自责的特殊原因,而非单纯诉诸概括性的除罪化。例如有一位年轻的军官,他乘坐的吉普车因轧到地雷而爆炸,许多人阵亡了,他却逃过一劫。他为战友已死自己却苟活而自责不已,他觉得当初应该是他开那辆吉普车才对。从表面上看来,这种自我批判根本毫无根据。然而仔细探究整个情况后,导致这个悲剧的真相显露出来:这位军官一直有逃避责任的习惯,且从不曾尽全力保护部下。当一位经验不足的指挥官下令从事那次吉普车的任务时,虽然他知道这个命令不太妥当,却未加以反对。因此,由于他的疏失,让自己和部下陷入灾难之中。这同时也是一个隐喻,他责怪自己没有“坐在驾驶 座上”(in the driver’s seat)。